行政雲服務簡介
- 根據本校組織規程,編制內的二級行政單位,若因執行校務行政業務需要需建置系統主機,可向本中心申請行政雲主機免費使用。將行政單位的系統主機集中至行政雲,可實現資源統一控管,以符合ISMS稽核及資安要求。
- 非編制內之行政單位為推動校務行政而有行政雲主機需求者須上簽呈(一層決行)奉核後辦理。
- 每個二級行政單位可申請行政雲資源總額度如下,超過額度部分需上簽呈(一層決行)申請由「行政單位租借雲端空間經費」支應或由單位經費支應,收費方式依照本校「雲端主機收費標準」辦理。
每個二級單位行政雲資源額度:32 vCPU+64GB RAM+1TB HD
- 一級單位(如主任室或處本部辦公室)可申請行政雲資源額度:64 vCPU+128GB RAM+2TB HD
- 行政雲資源使用範例:
- 情境1:A單位需建置二個系統提供教職員使用,資源使用如表一所示。
<表一:A單位行政雲使用範例>
校務行政系統 |
vCPU |
RAM |
HD |
主機1 |
8 Core |
16GB |
200GB |
主機2 |
4 Core |
8GB |
150GB |
剩餘資源 |
20 Core |
40GB |
650GB |
- 情境2:B單位需建置一個系統共三台主機提供學生使用,資源使用如表二所示。由於超額使用16 Core、16GB RAM及250GB HD,超額部分需上簽呈(一層決行)申請由「行政單位租借雲端空間經費」支應或由單位經費支應。
<表二:B單位行政雲使用範例>
校務行政系統 |
vCPU |
RAM |
HD |
主機1 |
16 Core |
16GB |
250GB |
主機2 |
16 Core |
32GB |
500GB |
主機3 |
16 Core |
32GB |
500GB |
剩餘資源 |
-16 Core |
-16GB |
-250GB |
行政雲服務申請流程

行政雲服務租用須知
- 計網中心不協助使用單位進行現有實體主機轉換虛擬主機服務(P2V)。
- 原資訊系統IP需改用行政雲IP。
- 行政雲提供防火牆,使用單位須於「雲端計算服務申請單」內填寫要開放的網路服務port號。
- 安裝至行政雲之軟體,若非屬計網中心提供之全校授權軟體,使用單位需自備軟體授權。
- 計網中心提供主機資源,不協助使用單位安裝系統及軟體,資訊系統向上集中至行政雲之後續建置及維護管理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
- 計網中心提供機房管理(UPS、門禁、監控及消防)、高速網路、主機監控、系統快照、防火牆及資安檢測服務。
相關連結
- 資安檢測(網頁/主機弱點掃描服務申請)
- 雲端計算服務申請系統
- 本校組織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