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教育部台(90)電字第90055200號函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全校性常用軟體由中心負責與廠商洽談授權採購(租),提供校內學術研究與教學使用。
全校教職員工生
本校各軟體授權方案各有不同適用範圍,請詳閱各自方案說明使用。(成大醫院、成大附工、退休人員及已辦妥離校手續之同學不包含在授權範圍內)
註:1.校內指所有校內公用電腦(含教室、研究室、辦公室)。 2.校外指全校教職員工生自購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