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 單位信箱:凡本校各單位可依據業務需求,指定專人負責並提出申請,一個編制單位以申請一個信箱為限,帳號負責人若有更換,使用單位應主動通知本中心。
- 業務或臨時性公務:凡本校執行專案或臨時業務、非編制單位可依需求附上申請理由、簽文或成立單位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經本中心審核通過後開立帳號,使用期限為申請日起算兩年,期滿得申請延期使用,未提出申請則刪除帳號,不另行通知,帳號負責人若有更換,使用單位應主動通知本中心。
- 計畫案專用信箱:凡本校教師可依計畫需要,經計畫主持人同意後提出申請,惟使用期間限定與計劃相同,計劃結束後將刪除帳號,不另行通知。
- 短期兼任教師信箱:本校短期兼任教師可依據業務需求申請電子郵件信箱,使用期間限定與聘期相同,聘期結束後將刪除帳號,不另行通知。
申請方式
服務說明
操作說明 <請點此>
常見問題 <請點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