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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電子郵件使用規範

國立成功大學 電子郵件使用規範

2022/09/19 修訂

一、依據教育部「教育體系電子郵件服務與安全管理指引」,為確保電子郵件服務使用安全,減少不當使用及降低資通安全威脅,特訂定本使用規範。

二、本校電子郵件信箱係提供本校教職員工生從事公務或學術活動使用,校內各單位辦理公務業務或核心業務時,應使用本校配發之電子郵件信箱,不得使用非公務信箱進行收發。

三、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及學生均配置一組電子郵件帳號,單位公務用、計畫、業務或臨時性公務用與短期兼任教師等特殊需求可另行申請信箱。

四、帳號建立與使用期限

  1. 本校教職員工
    • 教職員工完成人事室報到手續後,由成功入口系統自動建立電子郵件帳號,不需申請,信箱格式為(z職員編號@ncku.edu.tw)。
    • 教職員工完成離職手續,於離職日起半年後電子郵件帳號將停用並刪除 (不包含Google Workspace帳號)。
    • 本校(已、未來)退休人員使用之校內個人信箱(自訂帳號@mail.ncku.edu.tw)可終身保留,做為退休後相關公務權益訊息往來之管道。而公務信箱(z職員編號@email.ncku.edu.tw)將停用並刪除。
  2. 本校學生
    • 新生取得學籍後,登入成功入口啟用Google Workspace服務帳號,信箱格式(學號@gs.ncku.edu.tw)。
      <啟用教學>。
    • 110年前入學之舊生,退學、轉學、畢業後半年將停用並刪除成大校內信箱(學號@mail.ncku.edu.tw)。
    • Google Workspace 帳號畢業後原則可持續保留使用不刪除,實際使用期限仍需以Google最終政策為主。
  3. 特殊需求
    • 單位公務信箱:凡本校各單位可依據業務需求,指定專人負責並提出申請,一個編制單位以申請一個信箱為限,帳號負責人若有更換,使用單位應主動通知本中心。
    • 計畫案專用信箱:凡本校教師可依計畫需要,經計畫主持人同意後提出申請,惟使用期間限定與計劃相同,計劃結束後將刪除帳號,不另行通知。
    • 業務或臨時性公務:凡本校執行專案或臨時業務、非編制單位可依需求附上申請理由、簽文或成立單位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經本中心審核通過後開立帳號,使用期限為申請日起算2年,期滿得申請延期使用,未提出申請則刪除帳號,不另行通知,帳號負責人若有更換,使用單位應主動通知本中心。
    • 短期兼任教師信箱:本校短期兼任教師可依據業務需求申請電子郵件信箱,使用期間限定與聘期相同,聘期結束後將刪除帳號,不另行通知。

五、電子郵件使用安全規則

本校電子郵件信箱使用者應確實遵守以下安全規則,以落實資訊安全,確保公務訊息不外洩,並保護個人資料隱私。使用者違反下列安全準則使用行為,本中心得停用電子郵件帳號與相關服務。

  1. 使用者應遵守密碼原則,密碼長度至少八碼,且複雜度為英數字、大小寫混合,並配合本校資安政策定期修改電子郵件信箱密碼。
  2. 為防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資料遺失,重要資料由使用者負責備份,並且妥善維護信箱容量,以免超出容量限制,影響使用者電子郵件正常運作。
  3. 使用者請勿開啟來路不明之電子郵件及其附件內的連結及執行檔,以免被植入木馬程式、病毒或勒索病毒。
  4. 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時不得散布詐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它違法之訊息,導致他人權益受損。
  5. 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時應尊重智慧財產權,不得有違法傳送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6. 當使用電子郵件系統傳輸機密或敏感性資料時,應對附件進行加密後傳送,密碼請以其他管道告知收件者。
  7. 使用者使用本校電子郵件不可作為商業用途。
  8. 使用者使用電子郵件時,應尊重網路隱私權,不得任意窺視其它使用者之個人資料或有其他侵犯隱私權之行為。不得盜用他人或系統資源,或以任何方式影響系統正常運作。
  9. 電子郵件帳號疑似為垃圾信件發送者或侵害郵件系統正常運作,本中心有權採取緊急停權處置。
  10. 使用者辦理公務、及重要(或敏感)專案應使用本校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不得轉至外部私人信箱收發公務資訊。
  11. 教職員如轉任或借調至公務機關服務者,不得使用學校電子郵件信箱收發公務機關相關電子郵件。
  12. 使用者如因故無法使用公務信箱讀取訊息,以致影響公務執行,得由直屬單位主管指定代理人提出申請,並經本中心審核必要性後,授權代理人讀取公務信箱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