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分享】由「刷臉」進校園事件,談生物特徵的個資保護
有關生物特徵之個資保護,分享資訊一則(詳如附件)。
資料來源:清流雙月刊No.31
https://mjib-ebook.com/MJIB/no31/44/
宣導:
本校如有推動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之資通訊系統,請列明並取得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如當事人拒絕應提供替代方案,以維師生權益。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禁止目的外利用,並須依當事人同意之授權期限,於屆期或離校時銷毀,以符相關規範。
相關資料如附件。
聯絡人:
余小姐
聯絡電話:
61057
清流雙月刊-由「刷臉」進校園事件談生物特徵的個資保護.pdf
臺教資通字第1122705167號函.pdf
各級學校推動生物特徵辨識技術相關資通訊服務,請落實個人資料保護
臺教資字第1080181577號函.pdf
校園使用生物特徵辨識技術個人資料保護指引